一、科学规划与布局
养殖水域滩涂规划
上海依据《上海市养殖水域滩涂规划(2018-2035年)》,对养殖区域进行功能分区,明确养殖区、限制养殖区和禁止养殖区,实施差别化管控措施。例如,对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内的规模化水产养殖排污口进行清理,对养殖区内的养殖场开展尾水治理设施改造。
养殖设施现代化
鼓励养殖场采用循环水养殖、工厂化养殖等现代设施渔业模式,减少对自然水资源的依赖。例如,光明渔业良种繁育中心配备智能化控制系统和高效净化设备,年生产能力达5亿尾。
二、鱼苗繁育与质量管理
良种繁育体系建设
引进优质亲本品种,如“中科3号”鲫鱼、黄颡鱼等,建立标准化繁育工艺。通过与科研机构合作,提升苗种质量,确保鱼苗生长快、成活率高、抗病力强。
苗种质量监控
建立苗种质量安全监控体系,对苗种来源、生产记录、药残监测等环节进行全过程监管,确保苗种质量符合标准。
三、生态环境保护
尾水治理与达标排放
实施尾水治理设施建设和改造,要求养殖场配备物理或生物净化技术,处理后的尾水需符合《上海市水产养殖尾水排放标准》(DB31/1405-2023)。例如,池塘养殖集中区域配置人工湿地、生态沟渠等设施,集中处理尾水。
养殖投入品监管
严格落实《兽药管理条例》《饲料和饲料添加剂管理条例》,禁止使用违禁药物,推进投入品使用白名单制度。定期对养殖场进行抽检,确保用药安全。
四、养殖过程管理
健康养殖模式推广
总结提炼生态健康养殖模式,如稻渔综合种养、多营养层级养殖等,减少养殖污染,提高资源利用效率。
养殖技术培训
加强对养殖户的技术指导,推广科学投喂、水质调控、病害防治等技术,提高养殖管理水平。
五、政策支持与激励机制
财政补贴与资金支持
统筹用好市级农业绿色生产补贴、市对区“三农”均衡性转移支付及区级资金,加大对尾水治理设施建设和运维的支持力度。
激励政策
鼓励养殖场进行生态化改造,发展循环水健康养殖,对符合条件的养殖场给予政策倾斜。
六、监督执法与公众参与
执法监管
生态环境执法部门将水产养殖场纳入固定污染源信息库,实施“三监联动”,对超标排放行为依法处理。农业农村执法部门加强投入品生产、经营、使用环节的执法检查。
社会监督
畅通投诉举报渠道,引导公众参与水产养殖尾水污染防治监督,形成全社会共同参与的良好氛围。
七、科技创新与示范推广
现代化技术应用
推广智能化水质监测系统、自动化投喂设备和增氧设备,提高养殖效率和管理水平。例如,通过手机或电脑实时监测水质变化,实现精准管理。
示范基地建设
建立鱼苗繁育示范基地,展示先进的养殖技术和管理模式,带动周边养殖户提升养殖水平。
八、应急管理与风险防控
病害防控
建立鱼病预警机制,定期对鱼苗进行体检,提前预防常见鱼病。在饲料中添加免疫增强剂和抗菌药物,提高鱼苗抗病能力。
环境风险应对
制定应急预案,应对突发环境事件,确保养殖环境安全。